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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生党建】“谨记党纪党规 强化责任担当 争做先锋模范”——建筑与设计学院开展全体学生党员学习大会

点击量:1992 日期:2015/12/12 作者:陈雨芊 傅锦涛 编辑:刘野 编辑:

12月10日晚上19:00,建筑与设计学院在图书馆1号报告厅召开了学生党员大会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教育部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”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。学习活动由院党委栗民副书记担任主讲,学院学工组副组长刘一杰主持,学院全体辅导员及所有在校学生党员参加了本次大会。


栗民副书记带领全体学生党员对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了深入浅出、简明生动的学习。她首先分析了两项党内法规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,指出原《廉政准则》存在的主要问题:一是适用对象过窄,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,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。二是缺少正面倡导,其中“8个禁止”“52个不准”均为“负面清单”,许多条款与修订前《党纪处分条例》和国家法律重复。三是“廉洁”主题不够突出,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。原《党纪处分条例》存在的主要问题:一是对违反党章、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;二是纪法不分,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,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,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;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,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反对“四风”等内容纳入条例。之后,栗民副书记带领全体党员逐条分析了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8条281字内容,指出前4条要求全体党员谨记党纪中公与私、廉与腐、俭与奢、苦与乐的4条要求;全体党员干部谨记后4条的公仆本色、权力行使、品行操守、良好家风的4条要求。在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,栗民副书记介绍了纪律处分种类、措施与规则,着重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六大纪律,对六大纪律的违纪行为及负面清单结合现实实例逐一分析,告诫大家不要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事情,维护好自身党员的形象。

栗民副书记还传达了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部2015年12月1日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的会议精神,带领大家学习了教育部关于《王立英同志通报教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责任追究情况》、《袁贵仁同志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上的讲话》、《杜玉波同志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上的主持讲话》精神。栗书记深入剖析了三所高校四起违纪案列,并强调,党员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牢记通报会上的讲话精神,要加强党性修养,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,使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。

本次学生党员培训会是积极响应学校党委要求,认真践行对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的学习任务。接下来,栗民副书记对学生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工作做出部署,要求全体学生党员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学习精神,并及时总结,创新学习方法,积极宣传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做出学生党员的努力。

会议最后,刘一杰老师总结了本次学习的要点,希望同学们认真牢记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内容,明白荣耻,知道是非,分清可为和不可为,在现在和将来的工作中切实遵守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。学院鼓励各党支部在集中学习后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,加强加深各党员对党的方针、政策的理解。